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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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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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估结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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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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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,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。未承担宿舍管理、校园文明纠察、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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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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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工作机构架构为“主席团+工作部门”模式,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“中心”、“项目办公室”等常设层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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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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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,学生人数较多、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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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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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有19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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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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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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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有3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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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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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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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有6 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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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除主席、副主席(轮值执行主席)、部长、副部长、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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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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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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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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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/最近1学年/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,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%以内,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;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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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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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(系)团组织推荐,经学院(系)党组织同意,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,报校党委确定;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(系)团组织推荐,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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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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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(非其委员会、常务委员会、常任代表会议等)选举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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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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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按期规范召开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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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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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开日期为:2021年10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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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校级学生(研究生)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、学院(系)组织选举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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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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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开展了春、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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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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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,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、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;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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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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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、测评加分、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,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,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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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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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;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,研究决定重大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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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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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.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;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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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
□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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